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推广BIM技术应用,培养高水平BIM技术人才,经研究,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交流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及驻津企业承建的中标工程(限于申报设计成果)、在施工程(工程已实施完成70%以上成果内容)或竣工时间不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以成果申报时间为准)均可申报。进津企业仅限在津分支机构覆盖的市场范围内项目。每个工程项目可申报一个成果。

2、申报成果应符合工程实际需要,体现技术实现能力、经济可行性等因素,提供完整的BIM技术实施路径。申报成果必须已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应用,而且绩效显著,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3、本次申报的成果可涉及工程全阶段BIM技术应用方面(含策划、设计、施工、运营等),既可以是BIM技术在工程建设中的单项应用,也可以是在工程建设中的综合应用,具体包括:

(1)单项应用类别可分为:工程设计BIM应用、土建施工BIM应用、机电施工BIM应用、钢结构施工BIM应用、幕墙和装饰装修施工BIM应用、运维管理BIM管理应用、其他单项应用。

(2)综合应用是指施工过程中全面应用BIM技术,成果至少包含3个(含3个)以上的单项应用。

4、申报成果的参评主体为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咨询机构及科研院所等,根据申报成果的合作范围和分工,上述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每个申报成果不超过3个联合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单位必须真实参建申报项目。

5、申报成果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所有权属于申报单位或个人,申报单位或个人对其提交的成果作品负全部责任。

6、申报成果可采用任意BIM软件,但在成果资料中应体现BIM技术应用和数据信息共享应用的思路。

二、成果申报

1、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

2、报送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二楼209室科技推广部(BIM推广中心办公室)。

3、申报材料:

(1)《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申报表》(附件1)盖公章pdf扫描件,每项成果一份;

(2)《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评审免责同意书》(附件2)盖公章pdf扫描件,每项成果一份;

(3)《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3)

(4)BIM成果电子版资料一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成果简介(PPT):包括工程概况;BIM团队介绍(包括成员专业分工、在各环节的贡献,及掌握的关键技术等);BIM应用的软硬件配置;BIM应用情况说明,BIM模型精度、BIM应用的特点、亮点、主要成果、应用效益和创新;下一步实施BIM技术的改进方向、措施等。

② 成果使用BIM的原始文件。

③ 视频(7分钟以内,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模型漫游、多专业软件演示、自主创新BIM成果展示等)
  4、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以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U盘报送,U盘标识申报单位和工程项目名称,每项成果1个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单位简称+成果名称。

三、本次BIM成果交流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BIM技术应用专项成果评审办法》执行,并择优推荐全国BIM大赛。

四、BIM成果交流发布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端阳   联系电话:022-23528459

协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六、附件

通知文件

附件1: 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评审免责同意书.docx

附件3:天津市建设工程BIM技术应用成果申报汇总表.docx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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