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引领“天津建造、先进建造”发展方向,持续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和工程创优,将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创新推向更高水平,结合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成果交流活动的时间安排,我会定于2022年3月—4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和《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交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企业提前组织内部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2. 本市或驻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3. 外地进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4. 有创建“海河杯”奖需求,依据评选办法需参加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的建设工程项目;

5. 拟参与中国建筑业协会项目管理成果交流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

6. 已参与过2021年及往年成果交流活动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活动主题

本年度项目管理成果交流的主题是“科技引领,先进建造”。成果应紧贴行业热点,突出“天津建造、先进建造”的主题,体现重点工程项目管控、绿色低碳、智慧建造和建筑工业化等先进建造理念,突出体现依靠现代科技手段,数字化及信息化等方法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和创建优良品质。今年将按照“重点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绿色低碳、智慧建造、建筑工业化”划分4个主题赛道组织评审,成果总结的核心可围绕某一个赛道组织编写。

三、成果总结要求

(一)基本要求:

成果总结应突出工程项目的目标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和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以确定的工程项目目标为核心,以管理为手段,先进科学的方法为措施,以课题目标涉及的所有生产要素及时间、空间、环境因素为对象,反映课题全过程持续改进的实践资料为基础。所总结的成果经验应具有与该工程施工规模、难度相适应的特点、亮点和推广应用价值,所实现的课题目标要具有定量或定性指标。

(二)成果总结范围:

1. 成果总结可针对单一项目,也可针对多个项目;

2. 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成果总结,或若干重点阶段成果总结(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阶段);

3. 工程项目的要素管理或专业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成本、进度、采购、资源、技术、节能和信息化等或其组合);

4. 创新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管理咨询、建筑工业化、信息化等条件下的项目管理应用与实践;

5. 工程项目管理策划、项目风险与机遇管理、信息技术与项目管理融合等方法与实践;

6. BOT、EPC、PPP、PMC类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总结。

四、注意事项

1. 成果总结切忌单纯技术发明、革新创造、优质工程或技术创新总结、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等形式;

2. 成果项目(课题)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等项目班子成员;

3. 可借鉴(但不局限)《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和发布办法》规定的成果材料总结交流要求。

五、申报要求

(一)受疫情影响,今年拟采取“文审遴选+线上评价”的模式,最终选拔20项优秀成果,组织线下交流会,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建协或中施企协全国性交流;

(二)成果申报时间:2022年3月24—31日;

(三)申报材料采取无纸化报送,具体包括:

1. 项目成果申报表(附件1)的word版和盖公章pdf扫描件;

2. 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3.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无事故证明(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上级主管单位开具证明)的盖公章pdf扫描件;

4. 项目(课题)主持人相关证书、证件(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企业任命文件)的盖公章pdf扫描件;

5. 成果交流材料ppt电子版;

6. 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以上(1)-(5)项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后,用U盘报送(或发送至专用邮箱),U盘标识申报单位名称,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单位简称+项目成果名称。

六、成果交流会要求

1. 成果线下交流会计划安排在4月中旬,将联合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智慧建造助力项目管理创新”优秀成果展播的形式举办,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 成果线下交流会必须由项目成果主持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本人参会发布。

六、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科技推广部

             (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端阳  022-23528459

申报专用邮箱:tjjx_xmcg@126.com

 

附件:1. 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申报表

2. 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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