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2022〕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

暨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建筑业科技进步与创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及《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国行业协会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要求,我会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协会本着自愿申报、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

二、申报范围:协会科技成果评价是面向本会会员企业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自主或合作研发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评价程序:申报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的成果,应符合《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报告,并依据《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通过评价的成果予以登记发证。

四、推荐条件:在通过我会科技成果评价的基础上,有意愿申报中施企协等全国行业协会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还应按其申报条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我会组织预审并依据评价报告进行推荐。

五、工作计划:为鼓励和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2022年我会将根据防疫形势和成果申报情况分2-3个批次组织成果评价工作,初步计划4月份组织第一批成果评价,7月份组织第二批,11月份组织第三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单位按工作计划提前准备好成果评价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中施企协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应及时参与4月份的第一批成果评价,并于3月31日之前完成预申报工作(填写附件表格发至专用邮箱)。

六、其他要求:请申报单位有关负责人对申报成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报送及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端阳  022-23528459

联系邮箱:tjjx_cgpj@126.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天津市建筑业协会209室科委办

八、附件:

附件1:2022年天津市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评价预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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