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2023﹞3号
关于重新组织申报天津市建设工程
QC小组成果、项目管理成果、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行业优势专家资源,推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专家队伍,努力提升QC小组成果、项目管理成果、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评审、指导水平,经研究,重新组织上述三项成果评价、评审专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QC小组成果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1.从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2.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初级(含)以上推进者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三年内担任过行业、省级、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或连续三年内担任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工作或担任省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评审专家优先考虑。
4.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参与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项目管理成果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领域,具有5年及以上技术、经济类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
2.担任或曾担任过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主管工程、技术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或特级企业部门负责人。
3.近5年内担任或曾担任国家级大型重点项目的项目经理、主管工程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三年内获得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三年内担任全国项目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审专家或省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长优先考虑;
5.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参与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知名专家不超过70岁。
(三)BIM技术应用成果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1.从事建设工程BIM技术相关工作5年以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含)以上职称;
2.熟悉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较高的BIM技术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主持或承担过2项及以上应用BIM技术的工程项目,并获得过本市或国家级BIM技术应用大赛相关奖项荣誉;
4.现任工程建设企业、设计科研院所或技术咨询公司等相关单位BIM技术主管、总监(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5.已担任本市或国家级BIM技术应用大赛评审专家的优先考虑;
6.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自愿参与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申报程序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拟申报的专家所在企业应是天津市建筑业协会会员企业,并由企业统一组织申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2.各类申报专家人选,需分别填写三项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原则上只能申报2项(含)以下,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资料;
3.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2、3)、《评审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lqbjrc@163.com(或电子版拷贝U盘报送),邮件主题统一标注为“评审专家申报(类型) - 单位名称”,并将申报(附件表格)纸版报送或邮寄至天津市建筑业协会207室。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李 琪 022-24129203(QC成果、项目管理成果)
王端阳 022-23528459(BIM技术应用成果)
(二)QC小组成果评审专家申报资料: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者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2.近三年担任行业、省级、全国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证书或聘用文件;
3.连续三年内担任企业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工作证明材料;
4.担任省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评审专家证书或聘用文件。
(三)项目成果专家条件申报资料:
1.任职文件;
2.全国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审专家证书或聘用文件;
3.省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评审专家证书或聘用文件;
4.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获奖证书。
(四)BIM技术应用成果专家条件申报资料:
1.任职文件;
2.本市或国家级BIM技术应用大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
3.本市或国家级BIM技术应用大赛评审专家证书或文件;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1:QC小组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项目管理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3:BIM技术应用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资料说明:部分历史图片或附件暂未迁入测试系统,可通过“阅读原文”查看原站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