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字〔2023〕第20号


各申报单位: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今年“海河杯”奖评审情况,经协会领导研究决定,评审检查推荐的“金奖海河杯”奖项目全数检查;推荐“海河杯”奖住宅工程抽查3项,拟定于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开展“海河杯”现场复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组复查期间,请各申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检查期间不要求申报企业领导陪同。检查现场时由原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个相关专业工程师陪同。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现场复评的时间安排,现场做好迎检准备,现场准备梯子、电工工具以及相关房间门开启和配电箱(柜)钥匙等。

三、复评组中午工作餐由协会统一安排。

四、联系人及电话:李文强、廖晓婷   23529049

附件:

1.致各“海河杯”奖申报单位的公开信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纪律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2023年度海河杯复评通知(1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