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23-02-10第58号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1月11日第2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3年1月13日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301/P020230117316353531402.pdf 来源: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原官网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