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2026〕3号
关于开展2025-2029年度第一批天津市建筑
工程“海河杯”奖评审检查的通知
各申报单位及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拟定于2026年1月30日至2月2日(周五至周一),对申报项目符合“海河杯”奖申报条件的工程组织评审。1月28日(周二)下午2:00召开“海河杯”奖评审检查动员会及专家预备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为使“海河杯”奖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审检查专家均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一、根据今年申报工程的特点,将评审检查分成18个组。分组情况如下:
1、公建评审检查设8个组:每组定员6人,分别负责外檐(组长)、内檐、电气、设备、实测实量等实物质量及资料检查。
2、住宅评审检查设6个组:每组定员5人,分别负责外檐(组长)、内檐、水电设备安装、实测实量等实物质量及资料检查。
3、市政评审检查设4个组:每组定员5人,分别负责观感、实测、机电、资料。如遇特殊专业项目需补充相关专业专家。
二、评审检查评分依据
“海河杯”奖评审检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及相关的国家、地方标准,并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细则(试行)》规定、新形势下科技创新、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新导向做法及观摩工程进行评审。
三、评审检查注意事项
1. 单位工程必须全面竣工,具备独立使用功能;住宅户内初装满足设计要求。
2. 配电、泵房、电梯、竖井、电闸箱等设备用房(箱)必须全面开启。
3. 未使用的卫生间地面在当日检查24小时前放水(高度不低于20mm)做蓄水试验,以备检查。
4. 现场必须通水、通电,建筑物四周2m内清理干净。如现场使用临时水或临时电,检查组不予检查。
5. 建筑节能施工已隐蔽的热桥部位的做法,现场应提供详细说明或影像、照片资料,以备检查。
6. 满足评价选点(入户、进入房间)检查要求。
7. 外露钢结构防火、防腐涂料必须全部施工完毕,满足设计要求。
8. 索膜结构膜面子分部工程必须全面竣工。
9. 凡必查部位不论任何原因不能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10. 现场准备梯子、高凳、配电(电表)箱钥匙、经纬仪,并配备电工(带工具)、水暖工及实测人员。现场做蓄水试验、通球测试、通电试验、方正测量、垂直测量、净高测量。
11. 建筑电梯必须检测合格,并安全运行。
12. 工程质量汇报材料共6份(普通A4纸双面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经理签字。交协会创优办1份存档,现场专家若干份,文字内容按《细则》要求编写,汇报时间控制在5-8分钟。
13. 检查工程时,不要求受检单位领导陪同,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参加现场评审汇报会工作。住宅工程有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派人参加会议,并携带盖物业公司印章的征求意见反馈表。没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工程,邀请业主代表参会。
四、增加检查内容
今年海河杯现场检查在原有评审基础上增加评分项,请各单位将科技创新、智能建造、绿色低碳、新导向做法及观摩工程相关成果材料在现场检查时向专家提供。
五、评审工作纪律
1、申报单位要坚持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礼品礼金,如有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2、检查组自备午餐。
3、评审机构及评审专家接受申报单位和公众的监督。
附件:1.天津市建筑工程“海河杯”奖迎检工作纪律
2.致各“海河杯”奖申报单位的公开信
3.天津市建筑工程“海河杯”奖评审检查程序
4.天津市建筑工程“海河杯”奖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关于开展天津市建筑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的通知及附件.pdf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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