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平台申报流程

 

1、工程开工后申报单位应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汇总表.xls》(附件1),电子版发送jxcypt2017@163.com邮箱,同时将《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到创优平台,同时在创优计划平台http://tjjxxm.a6edu.com/#/进行线上申报,上传《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扫描件,操作手册见附件,纸质版资料报送时请务必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

3、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申报:工程开工后将《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申报表》和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报送到创优平台,扫描件上传至创优计划平台;

4、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当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后,将《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和中标通知书,报送到创优平台,同时上传扫描件至创优计划平台;

5、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条件:主体结构完成至40-60%(评审时主体不能封顶);

6、“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评审条件:主体结构封顶,砌筑完成70%,(评审时不能抹灰;钢结构在喷涂防火涂料之前;水运工程在运走施工附属设施前;桥梁工程在涂刷保护剂之前);

7、申报“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和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实行“双月预约单月评审”规定到创优平台及创优计划平台http://tjjxxm.a6edu.com/#/预约评审,预约评审登记截止时间为双月的25日;


附件:创优计划平台操作手册

       天津建协优质结构申报与评价操作手册V1.0.docx

       天津建协市级文明工地申报与评价操作手册V1.0.docx

       天津建协创优项目预申报平台操作平台V1.0.docx


 

 

 


 

 

天 津 市 建 筑 施 工 行 业 协 会 文 件

   

                                        

关于建立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创优平台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把质量提升行动落到实处,提质增效,建设质量强国。为鼓励企业持续加强质量创优意识,确保工程创优评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夯实、抓牢基础性管理工作,服务于企业,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决定建立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平台,完善创优项目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是申报市级文明工地、“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海河杯”奖,推荐申报“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安装之星奖”的唯一备选项目库,未申请入库的项目不予评审市级文明工地、“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海河杯”奖,且不予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二、申报的奖项

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

3、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

三、申报材料的提供依据

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津建筑函〔2016〕134号)第四章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细则(试行)》中“海河杯”奖的申报与材料审查要求;

3、《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细则》;

4、《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修订版)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四、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凡目前在施项目和2017年9月1日之后新开工程,符合以上三个奖项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报送创优平台(天津建协质量部209室 );

2、申报单位到天津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tjjzhy.org)下载需要申报奖项的申报表格;

3、工程开工后申报单位应填写《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jxcypt2017@163.com邮箱,同时将《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预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到创优平台;

4、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以每年的申报通知为准;

5、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申报:工程开工后将《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报送到创优平台;

6、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当施工项目进入主体施工(多层建筑两层以上,高层建筑五层以上)后,将《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报送到创优平台;

7、申报“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和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实行“双月预约单月评审”规定到创优平台预约评审,预约评审登记截止时间为双月的25日;

8、自通知之日开始,优质结构评价和市级文明工地评审的材料申报和具备迎检条件的预约登记工作由创优平台负责管理。

联系人:李文强 廖晓婷

联系电话:23529049

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汇总表》

      2、《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预申报表》

 

 

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汇总表20220309.xls

 

  附件2《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预申报表》

 

 

 


 

 

转发: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筑函〔2016〕134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建委、各相关行业协会、各集团(总)公司、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质量意识,调动各方工程创优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我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2016年8月1日

 

 

 

 

 

 

 


 

 

天 津 市 建 筑 施 工 行 业 协 会 文 件

 

津建协字[2015]第19号

 

 

关于调整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部署,推动本市建设行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天津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指导意见,经我会研究决定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奖终止评奖,不再单独设立奖项。

二、结构海河杯终止评奖后,结构创优工作继续正常开展,全部纳入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程序,以“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的方式,作为“海河杯”评比的重要环节和入门条件。

三、2015年度结构海河杯奖评奖活动于11月30日截止,本年度已申报(含跨转)、完成现场验收且符合评定条件(完成主体备案)的工程,按原评审办法执行最后一次年终评审、表彰和颁发证书,方式不变。

四、2015年11月30日之前,已申报但不具备评定条件(未完成现场验收或主体备案)的工程,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参照本通知第2条规定,在2016年度转为申报“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继续参与“海河杯”评审;对于只申报结构海河杯的工程,不再予以评定。

五、2016年度“海河杯”优质结构认定办法,以及新的“海河杯”评审办法,目前正在研究修订,届时将另行通知。

 

 

附件:

2007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08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09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0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1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2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3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4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5年度“结构海河杯”获奖名单.xls

2016年度“海河杯”优质结构评价表彰名单.xlsx

 

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2015年11月10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表彰文件

关于表彰2009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0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1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2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3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6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7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8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19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

关于表彰2020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海河杯”(市优)工程的决定(PDF版).pdf

资料说明:部分历史图片或附件暂未迁入测试系统,可通过“阅读原文”查看原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