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集团总公司、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施工企业创建优质工程,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选办法》(津建协〔2016〕134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细则(试行)》,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海河杯”奖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已进入天津市建设工程创优项目库,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竣工。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选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
二 、申报“海河杯”奖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为减少聚集,每申报单位只受理一次),项目单独申报概不受理。
申报资料参考《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选办法》(津建协〔2016〕134号)。
三、申报时间:2023年6月7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209室(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联系人:廖晓婷、李文强 联系电话:23529049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tjsjx.cn
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表
2.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6月5日
2、附件1-海河杯申报表.doc
3、附件2-海河杯申报汇总表(电子版).xls
资料说明:部分历史图片或附件暂未迁入测试系统,可通过“阅读原文”查看原站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