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
2025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已进入年终评审统计阶段,为顺利完成评审工作,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30日之前,将2025年度已完成现场评价且已完成主体备案的申报工程提交以下审核材料,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终评程序。过期送达材料的项目,今年不予审核。
一、报审材料内容:
《主体质量验收证明书》
《主体质量验收证明书》格式要求:
1、申报工程须提供《主体质量验收证明书》原件一份;
2、每项申报工程按所申报楼号装订成册;
3、每册需加盖骑缝章(施工单位公章);
4、封皮的工程名称须和申报工程名称一致,如有工程名称变化,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5、内页的“四方公章、签字、日期及验收意见”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市政公路或其他行业的主体验收表也可参照其行业要求,提供能证明结构主体验收类似材料。
二、提供申报工程无质量事故承诺书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工程的无质量事故承诺书,由建设、监理、申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变更证明(项目经理无变更的不用提供)。
申报工程评审后资料提交不全或整改回复不符合要求的需要补全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回复内容。
报送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创优办公室(209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鹏 23529049、17622702077
特别提示:
1、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统计汇总本年度所有申报工程的《主体质量验收证明书》,按规定格式整理齐全后,统一报送,不接受项目单独报送。
2、欠缴会费的申报单位,请务必提前补交所欠全部会费,否则不予办理审核事宜。
创优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