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协〔202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建设工程
QC小组成果、项目管理成果、BIM技术应用成果
评价交流活动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引领“天津建造、先进建造、智能建造”发展方向,持续提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项目管理和BIM技术应用水平,创新成果评价交流活动形式,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计划于2023年2月-6月期间,分别组织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QC小组成果评价交流活动、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和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交流活动。请各有关单位提前组织内部选拔,严格把关确保成果水平,并择优向协会推荐,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持续提升成果交流质量水平,结合当前形势,2023年度QC小组成果、项目管理成果、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交流活动,将按照“双本原则”和“严控数量”的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双本原则”即要求申报成果必须是本市和驻津企业承建的项目成果,或外地进津企业在本市承建的项目成果;“严控数量”即要求严格控制推荐到市级决赛的成果数量。
二、QC小组成果评价交流
1、活动形式:2023年度继续采取“分会场选拔+文审遴选+线上总决赛评价”的形式组织QC小组成果评价交流活动。要求各分会场按比例选拔不超过200项成果进入文审,文审遴选160-180项进入总决赛。总决赛采取线上评价交流,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注册申报:2023年度QC小组成果计划于2023年2月15日,由各局(集团)、公司统一汇总到协会注册、申报(附件3、4、7的纸版和电子版)。凡逾期未注册申报的QC小组,不得参加市级以上QC小组成果交流活动。当年度同一工程项目最多申报2项成果,并提供QC小组活动有效性证明(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上级主管单位开具证明)。
3、分会场组织:本市集团公司、中央驻津企业、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可申请组织分会场,分会场成果数量不得少于20项,最晚于2022年2月15日前向协会提出申请,报送分会场申请表(附件5)、自主选聘的专家名单(附件6)、汇总表(附件7)的纸版和电子版,经协会审核后予以确认。每个分会场由协会指派2名专家参与评价指导工作,未经协会审核确认的分会场,其推荐的成果不予认可。不具备组织分会场条件的企业,由协会统筹安排分会场。
4、分会场选拔:各分会场于交流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选拔结果汇总表(附件8的纸版和电子版)、成果交流材料PPT电子版和分会场总结材料上报协会,上报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2月28日。各分会场应严格控制选拔推荐成果数量,选拔推荐比例另行通知。
5、文审遴选:协会汇总各分会场选拔成果后,于3月15日前组织专家进行文审遴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线上总决赛评价:预计3月下旬召开线上总决赛评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
1、活动形式:2023年度项目管理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继续采取“文审遴选+线上评价交流”的形式,最终选拔20项优秀成果推荐中建协交流。
2、申报时间:计划2023年4月3-7日。
3、申报材料:
(1)项目成果申报表(附件1)的word版和盖公章pdf扫描件;
(2)申报汇总表(附件2)word版;
(3)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无事故证明(由建设单位或项目上级主管单位开具证明)的盖公章pdf扫描件;
(4)项目(课题)主持人相关证书、证件(工程中标通知书或企业任命文件)的盖公章pdf扫描件;
(5)成果交流材料ppt电子版;
(6)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以上(1)-(5)项申报材料统一汇总U盘报送,U盘标识申报单位名称,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单位简称+成果名称。
4、文审遴选:协会计划于4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文审遴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线上评价交流:预计4月下旬召开线上评价交流会,要求由成果主持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线上评价交流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交流
1、活动形式:2023年度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继续采取“文审遴选+线上评价交流”的形式,最终选拔20项优秀成果推荐中建协大赛。
2、申报时间:计划2023年5月8-15日。
3、申报材料:
(1)成果申报表(附件9)的word版和盖公章pdf扫描件;
(2)申报汇总表(附件10)word版;
(3)免责同意书(附件11)盖公章pdf扫描件;
(4)成果ppt电子版、BIM模型文件、视频,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采取无纸化申报方式,以上(1)-(4)项申报材料统一汇总U盘报送,U盘标识申报单位名称,每项成果单独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单位简称+成果名称。
4、文审遴选:协会计划于5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文审遴选,申报项目应至少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以上,申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各阶段的BIM技术综合应用和单项应用成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线上评价交流:预计5月下旬召开线上评价交流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阶段活动计划时间,视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
2、申报地点:天津市建筑业协会207室、209室(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
3、QC小组及项目成果联系人:李琪 022-24129203
BIM成果联系人:王端阳 022-23528459
4、成果交流微信群:请企业负责“三个成果”的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加入,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入群方式请联系部门。
六、附件
附件3:QC小组注册登记表.doc
附件4:QC小组申报表.doc
附件10:BIM技术应用成果评价交流活动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1:BIM技术应用成果交流免责同意书.docx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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